Feb 2, 2009

I against.....

我拒絕.....
拒絕性騷擾沒什麼不對
請立即報案更沒什麼不對
但這則捷運車廂上的宣導廣告
到底是哪裡不對勁了呢?

只見廣告的正中央寫著:

「拒絕的態度要嚴肅、明確。」

看這幾行大字如此理直氣壯。可真惹到我了。
為什麼?

試想,如果把廣告換成「拒絕校園暴力
我們還會看到同樣的標語嗎─

請被欺負的同學嚴肅反抗?

暴力、殺人,是犯罪。性騷擾,是性犯罪。
我們是否曾經要求「被害人自己拒絕被打被殺」?
那為什麼被性騷擾的人就要?
有要求被害人為犯罪負起(部份)責任的嗎

要是「不嚴肅、不明確」的拒絕,我是否活該被騷擾

(=我衣服穿太曝露,才會被強暴?!)
我拒絕的態度關你什麼事啊,又不是我犯罪!
怎麼不寫給騷擾我的那個變態看,說些「你應該怎麼尊重別人的身體」這種話。

被害人能不能持著「嚴肅且明確」的態度,這背後涉及多少性別社會因素,你是否知道?
那你憑什麼告訴我應該如何拒絕。


我不懂。我拒絕懂。
我只知道,性騷擾就是性騷擾,犯罪就是犯罪,不管我有沒有拒絕它


「女性是受折磨的族群。
更糟的是,她們的苦難至今仍未被充分認真看待。過失仍常被歸咎在受害者身上,而不是加害者。」

「這一代擁有較多的自由;很遺憾地,卻也隨之持有更多錯覺…女孩子的自信之所以消減,原因很多:從日常生活的性侵犯到求學或職場上的歧視。而越相信自己比母親那一代自由,發現實際情況並不盡然時的震驚也就越大。」

~摘自《大性別》(Der Grosse Unterschied),愛莉絲‧史瓦澤(Alice Schwarzer)著。

本書自2000年出版至今,所提到的問題依舊,觀點亦只有日益彌新──還有人提到伍迪艾倫性侵才七歲的養女嗎?(甚至還在收養女嬰也沒人管)…女性運動得來不易之成果,仍處在隨時會開倒車的危機中,切勿輕信革命有成功的一天,切記切記。

2 comments:

Sean said...

回應與主題沒那麼相關,與捷運廣告有關。

2007年底我自英國留學回來後,發現台北捷運站內及車廂內的廣告,已經沒有任何商業廣告(僅存的商業廣告,是半年前已下檔的院線片廣告,所以顯然荒廢很久)。取而代之的,都是一些八股的政令宣傳,台北市的或中央政府的都有,後來甚至發現,電視螢幕中的廣告,還有周錫瑋的形象廣告。

不知是因為高層想以此管道宣傳政績,還是業者真的已經不願意付錢登廣告?

如果是前者,我很不喜歡這樣。廣告收入或許還是其次,但少了業者各種有創意的廣告在車廂裡,坐捷運時還挺無趣的。

若是政令宣導的廣告作得有創意,或許還可以忍受,但大都是慘不足賭的教條式文宣,甚至是這種讓版主發火的內容。

這改變唯一的好處是,我現在會很專心的聽音樂或看書。不過,不時撇見教條文宣時,心裡還是會犯嘀咕就是。

Helena Blues 海藍吶 said...

Dear Sean Yeh:

你的留言讓我感動莫名.....(賀!本小Blog幼稚多年,終於往針貶時事、深度探討之路邁進!!!)

的確,車廂廣告這檔事乍看沒啥大不了,總還是聊勝於無,更何況,這種不當的教條廣告恐怕還有「污染」之嫌(姑且不論視覺污染,要是不小心記得那麼爛的文宣可真哀怨),真是造成時代退化的錯覺啊!

話說回來,沒有商業廣告的主要原因,我想還是最現實的景氣關係吧.....先被砍掉的總是廣告預算。

總之,下次搭捷運,格外小心視線(!?).....哈哈。